1688年英國爆發「光榮革命」。為了保住新教(Protestant)政權不會再次落入天主教(Catholic)英王詹姆斯二世(James II)之子的手裡,由新教徒為主的英國議會從荷蘭邀請同為新教徒的奧蘭治公爵(Duke of Orange) 入侵英國,推翻詹姆斯二世。
兩年後的1690年,詹姆斯二世聯同天主教法國的軍隊登陸天主教為主的愛爾蘭,意圖恢復自己的政權。不幸在博因河戰役(Battle of Boyne)敗於當時已稱王威廉三世的奧蘭治公爵,逃回歐洲大陸。
橙色(orange)這個顏色似乎自此與移居愛爾蘭的新教徒產生聯繫,代表了在愛爾蘭,新教徒軍隊戰勝天主教軍隊的光榮標誌。如今以新教徒為主的北愛爾蘭仍然把每年的7月12日訂立為公眾假期,慶祝博因河戰役勝利。
愛爾蘭至今仍然是以天主教徒為主,而北愛爾蘭卻有70%是新教徒,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別?
原因要回溯到16世紀末至17世紀初英女王伊麗莎白一世(Elizabeth I)和她的繼承者詹姆士一世(James I),以沒收愛爾蘭北郡阿爾斯特省(Ulster)天主教徒土地,分發給信奉新教的蘇格蘭人和倫敦商人,鼓勵他們移居北愛爾蘭的政策。
18世紀末為對抗愛爾蘭天主教徒,在北愛爾蘭成立的新教徒「橙帶黨」(Orange Order)開始每年於博因河戰役勝利紀念日在北愛爾蘭各地舉行巡遊,其中一個城鎮便是如今爭執重啟的北愛阿馬郡(County Armagh)的玻塔當鎮(Portadown)。
組織該鎮這個被稱為「德拉姆克里遊行」(Drumcree Parade)的「橙帶黨」,堅持行經以天主教徒居民為主的加瓦希路(Garvaghy Road),曾經引發暴力衝突,此路徑自1998年起已被禁止。
但是「橙帶黨」不死心,堅持每年提出申請經此路線遊行,理由是自1807年開始巡遊便已經循此路線(而當年此地只是偏僻鄉村)。
經過雙方反覆的法律訴訟,英國高等法院竟判決遊行可以進行。此判決一出,天主教徒一片譁然,馬上組織起來堵路,暴力衝突一觸即發。除了北愛爾蘭新芬黨議員和越來越多的天主教徒紛紛加入堵路抗爭外,連鄰國的愛爾蘭共和國也加入指責此次挑釁。
原本經歷了數千人死亡的暴力紛爭後,自1998年的「貝爾法斯特協議」(Good Friday Agreement)簽訂以來恢復安靜和平的社會,如今又被一幫挑釁者,在不負責任的「北愛爾蘭遊行委員會」和高等法院加持下,再次掀起波瀾。
就在當下,蘇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議會領袖剛剛聯合提出公投脫英聲明,美國馬嘎總統也在不久前公開支持北愛爾蘭回歸愛爾蘭。「橙帶黨」,「北愛遊行委員會」和高等法院的決定,實在愚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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