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今天頭版標題「割喉案小天使走了 不痛了」,給了人們心靈稍稍的慰籍。
而同一天,有那麼一幫無恥政客卻藉此煽動民眾把矛頭指向支持廢除死刑的政治人物(如馬英九、蔡英文),竟荒謬地指責女童被害是因為有人支持廢止那還沒有被廢止的死刑,荒謬得令人作嘔!
那個瘋子兇徒肯定是一個「魯蛇」(台灣人對loser的稱呼),離家、失業、一事無成。這種「魯蛇」也許不在少數,因此埋怨於社會也可以理解,瘋狂如去年在捷運車廂內把屠刀揮向成年人的鄭捷也會引人深思,可是,對於這個姓龔的瘋子,人們只會覺得噁心和鄙視。
心地善良的「魯蛇」理應首先反省自身,是否自己缺乏努力?努力了,是否自己在目標職場上先天競爭力不足?應否改變自己的追求和目標,進而擺脫「魯蛇」的魔咒?極度想不開的,會以了結自己的生命作出控訴。
缺乏自省能力的「魯蛇」(這點并不奇怪,內省能力是人類八大智能之一,與數學邏輯、語言文學等其它能力一樣,對某些人來說是可以先天較為缺乏的),會把指責的矛頭轉向社會、他人。極端者會把滿腔怒火燒向當權者、社會「幫兇」,殺人以解憤或「昭告世人」,但殺人目標會是成年人為主。
最可悲的是女童割喉案中的那類「魯蛇」,一種只能令人極度鄙視、噁心、厭惡的「魯蛇」,一種徹頭徹尾的「魯蛇」、廢物,nothing more than that。
這種畜牲不如的「魯蛇」不但沒有膽量了結自己的生命,也沒有膽量挑戰成年人;沒有兇手鄭捷那種「要做大事」的狂妄,有的只是在路邊虐待一隻螞蟻、一隻小雞,從而得到一絲快感的「勇氣」。當這種令人噁心的「純種魯蛇」決心做出「人」生「奮力一擊」時,他最大的「勇氣」與目標,便是傷害毫無反抗能力的小女孩(估計這種人不但連傷害小男孩也不敢,甚至不敢面對多於一個小女孩,所以選擇躲在女廁所內找尋目標,還要等到學校放學後)。
面對這種「人」,你還能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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